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本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2、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
分歧:犯罪嫌疑人Y某、Z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第一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人Y某明知涉案资金是违法犯罪所得,为谋取高额的提成,帮助上游犯罪分子将上述资金通过转账方式予以转移、隐瞒,情节严重,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最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犯罪嫌疑Y某在提供商户二...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掩饰、...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1.行为人明知是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2.在上游犯罪着手实施之后到行为实施完毕之前为其犯罪提供帮助;3.使得行为人因为帮助行为而获得了违法所.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2.在上游犯罪着手既遂之后提...
一个重要原因是两个罪名均包含帮助上游犯罪转移了犯罪金额。只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范围更广,甚至包含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范围。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偏重于信息网络领域。有的地方司法机关对于两者的区别并不加以严格区分,直接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认为该罪较重,能够起到震慑效果,...
支付结算型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以下简称掩隐罪)的客观方面具有高度相似性,均表现为转账、套现、取现或为此配合刷脸验证等转移资金的行为,这也是造成二者难以区分的最主要原因,但通过对两种犯罪客观表现、犯罪所处阶段及竞合关系的分析,依然可以对二者作出区分。具体而言,需要厘...
帮信罪要求明知被帮助对象从事信息网络犯罪,对于支付结算型帮信来说,既然知道了被帮助对象行为的非法性,那么涉案的资金必然也是非法的,这种对资金性质的认知是“概指”,不要求精确到是何种犯罪的资金,既有可能是电信诈骗的犯罪所得,也有可能是开设赌场的赌资。
在网络犯罪中,对于被告人提供资金账户、支付结算等行为如何定性,是定性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还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往往成为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也是司法实务中的难点问题。两罪表面上都存在上游犯罪,都是处理赃款,主观上都要求“明知...
资金性质查明:帮信罪不特别要求资金性质,而掩隐罪则需证明资金为犯罪所得。 在区分帮信罪和掩隐罪时,应从行为的主客观一致性和犯罪所得的严格解释入手,避免定罪过重或轻。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呈现增加趋势,对于正确适用两罪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区分两罪,有助于提升...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的行为。明知不一定确知,只要行为人认识到所掩饰、隐瞒的财物可能为犯罪所得即可成立。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对刑事犯罪进行追究的活动。及时查获犯罪所得是证实犯罪、揭露、打击犯罪分子的重要手段,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为上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