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目录是在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原目录)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的。修订的主要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修订的目标是:逐步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
(学位[1990]030号 1990年11月28日)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简称专业目录),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9次会议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审议批准,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专业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此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
发文日期1990年11月28日 时效性现行有效 发文字号学位〔1990〕030号 施行日期1990年11月28日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简称专业目录),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9次会议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审议批准,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专业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
(学位[1990]030号 1990年11月28日) 《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下简称专业目录),业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9次会议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审议批准,从即日起正式施行。 专业目录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此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
二、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0颁布..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又于1997年6月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本目录是在此基础上;经1998年10月和2005年12...
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本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归属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培养研究生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目录制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二、 1990 年 10 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1990 ...
同时,学位授予单位按本目录中各学科、专业所归屈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培养研究生 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及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目录制订培养研究生的规划,进行招生和培养工作。 二 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有委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0 颁布)...
二、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0颁布)。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又于1997年6月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本目录是在此基础上,经1998年10...
二、本目录是在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原目录)的基础上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的。修订的主要原则是∶科学、规范、拓宽;修订的目标是:逐步规范和理顺一级学科,拓宽和调整二级学科。
二、1990年10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0颁布)。后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订,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又于1997年6月联合下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颁布)。本目录是在此基础上,经1998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