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要根据国家医疗保障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分组方案等政策,推进DRG付费落实,做好协议管理、数据采集,加强医保基金预算清算管理,建立与DRG付费相适应的支付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稽查审核机制,完善DRG付费信息系统建设,加强考核评价,健全医保协商谈判机制等,为参保人员购买...
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明确经办机构在DRG付费中的职责,包括数据采集、预算管理、支付标准确定、审核结算以及稽核检查等方面。这份规程为经办机构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确保DRG付费能够有序、有效地进行。 202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医药卫生...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推进医疗保障制度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质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抓手。 DRG医保支付,全称为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Diagnosis-Related Group, DRG),是一种医疗保险支付方法。 DRG是一种将类似程度相近的医疗病例分为若干个具有相似付费要求的病种组,并根据这些病种组...
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基本权益,积极稳妥做好DRG付费工作,现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试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医疗机构服务管理补充协议》《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
国家医保局《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3号)规定“已在全省开展DRG付费的,省级经办机构要依据本规程制定本省DRG付费经办管理规程”。 三、出台目的 制定全省统一经办规程,指导各市落实国家及省DRG付费技术标准和经办流程,遵循国家和省明确的改革方向、...
参保人基本权益,积极稳妥做好DRG付费经办工作,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技术规范和分组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19〕36号)、《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医保办发〔2021〕2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规程。
2021年4月,国家医保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 明确经办机构在DRG付费中的职责,包括数据采集、预算管理、支付标准确定、审核结算以及稽核检查等方面。这份规程为经办机构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确保DRG付费能够有序、有效地进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四川省医疗保障局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病组和病种分值付费2.0版分组方案并深入推进相关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9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按病组(DRG)付费分组目录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病种库并做好落地应用相关工作的通知》(川...
为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的(试行)通知》(医保办发〔2021〕23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医保发〔2021〕71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全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做好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经办管理工作,结合...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现将《南通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点数法付费经办管理规程(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