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示。 (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准予审批的,可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三)法律效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示。 (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准予审批的,可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三)法律效力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门办...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批、公示。 (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批。准予审批的,可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二)审批内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由...
事项名称和代码 2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0348) 三、办理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 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9]7号) 四、办理机构 (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 其经办机构,负责受理、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