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其投标无效的原因来看,多因被认为违反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而导致。 经股权穿透,该顾问单位最终...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也依据《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裁定中标无效。请问上述举报与裁定是否合法?一公司与二公司能否参与投标。 答: 徐鹰:1.对于市场的民事主体的行为,遵循“法无禁止即可为”; 2.省建工集团下属一公司(建工集团控股)与二公司(建工集团全资子公司),虽然有利益相关的同一方(某省建工集团),但这两个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