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项,按照《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关于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规定,招标人可以直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进行解答和说明,但最终必须将澄清与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而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
A“澄清”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事项进行的补充说明和回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B“修改”是指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差错、表述不清等问题认为必须进行的修订 C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