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单位也可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二)主观方面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三)客体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侵犯的客体...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或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是《刑法修正案(九)》第28条增设的罪名。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使...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信息网络管理秩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行为。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网络服务提供者。单位可以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是指网信、...
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之一【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 (二)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致...
标准 刑法第⼆百⼋⼗六条之⼀【拒不履⾏信息⽹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络服务提供者不履⾏法律、⾏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致使违法信息⼤量传播的; (...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一、本罪的概念与法益 本罪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的;或者致使用户信息泄露,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致使刑事案件证据灭失,情节严重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