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卫生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在护士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给予...
进行审核,并出具新的护士执业注册证书或者书面驳回通知。新的护 士执业注册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六条 护士因工作需要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原注册机构申请注销原有的 护士执业注册证书,并向新执业地的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新的护士执业 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参照本条例第十三条和第十 ...
《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公布,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目前《护士条例》是我国护理领域最高级别法规。 最新《护士条例》全文包含总则、执业注册、权利和义务、医疗卫生机构...
《护士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护士队伍建设,维护护士职业形象,规范护士 行为,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计生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护士是指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理专业资格证书 的人员。 第三条护士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提供优质、安 ...
第三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 给予警告:(一)未制定、实施本机构护士在职培训计划或者未保证护 士接受培训的;(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护士管理职责的。第三十一条 护士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依据...
法律分析:护士条例18条内容: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根据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即《护士条例》,要求护士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法律依据:《护士条例》 第十八条 护士应当尊重、...
《护士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
《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护 士 条 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这项条例对护士的资格要求、职责范围、权利义务等方面进行 了详细规定,为提升护士队伍素质和服务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正文内容: 一、护士的资格要求 1.1 护士必须具备专业资格证书,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合格方可从事护士职业。 1.2 护士应具备相关医学、护理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1.3 护士应具备一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已经2008年1月23 LI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 年5月12 L!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八年一月三十一口护士条例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维护护L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件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护,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