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业务(构成企业合并,按企业合并和合并财务报表准则规定进行处理)。 联营、合营企业向投资方出售业务...
投资方应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投出业务,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应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投资方向联营、合营企业出售业务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