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根据我国《刑法》第30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知单位犯罪主体不是以财产状况来判断,所以A项错误;B项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境内犯罪的也属于单位犯罪;C项共同犯罪中要区分主从犯;D项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的主从关系...
A. 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 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 两个以上单位以共同故意实施犯罪的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D. 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 E. [解析]D F.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
下列关于单位犯罪的表述,正确的是() A. 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单位分支机构不会构成单位犯罪; B. 我国刑法中有关单位犯罪的规定不适用于外国公司、企业; C. 两个以上单位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 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 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 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 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
[解析]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 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D选项正确。
解析:单位分支机构可以构成单位犯罪,不能因为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认定不构成单位犯罪,A项错误;外国公司企业也属于单位,适用单位犯罪的规定,B项错误;两个以上单位共同犯罪的需要进行主从犯的区分,C项错误;有的案件,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以不分主犯从犯,因此D选项正确。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 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 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 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 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
单位犯罪不是以其财产来判断,外国公司、企业在我国犯罪也属于单位犯罪。共同犯 罪中必有主从犯。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个案中,不是当然的主、从犯关系,有的案件, 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在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从?关系不明显的,可不分可以分清,且不分清 主、从犯,在同—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