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
《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23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预览 成都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31日
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不断提高食品质量,积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细则》第十四条再次强调《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所规定的网络销售限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得允许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进入本平台销售食品;《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了县级食品监督行政部门按照规定...
第二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 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
第二条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 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