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加准确地反映犯罪行为的性质,2024年1月31日,相关罪名被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一、本罪的定义?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本...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六十九条之一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
出售“国有资产之外的其他资产”的行为,因此,为了使罪名与罪行相匹配,2024年1月31日,两高联合发布《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八)》,将“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调整为“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法律,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一方面强调了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将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人员因背信腐败侵害企业、企业家权益的行为,纳入刑事制裁...
刑法修正案十二后,民营企业家及其工作人员还可能涉嫌一个刑事犯罪,这个罪名就是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 刑法修正案十二之前,这个罪名的主体只适用于国有公司、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2024…
《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6.第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三节: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二点: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六点: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字幕完结版】2024刘凤科讲刑法【精讲】瑞达法考 客观题的第56集视频,该合集共计112集,视频收藏或关注UP主,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只有他们才享有对国有资产的...
简明刑法学(366)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公司、企业资产罪(一) #法律 #郭秀峰律师 @司法部 @中南大学 - 郭秀峰律师于20240826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9.8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