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落实上级审计机关组织或者实施的涉及本行政区域的审计整改工作,以及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审计反映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研究,完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