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十五 合同的订立---并非考试重点 一,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含义:(1)内容具体明确(目的明确):当事人、标的物,数量;(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效果意思),要约本质是主动出击,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2,目的:系缔约合同,而要约邀请仅仅是意思通知行为。 3,合同...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
是指当事人必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期限、方式和包装等要求全面的承担义务,否则既是违约( ) A. 实物履行 B. 全面履行 C. 适当履行 D. 终止履行 如何将EXCEL生成题库手机刷题 手机使用 分享 反馈 收藏 举报 参考答案: B 复制 纠错...
百度试题 题目合同成立的必备要素有() A.当事人名称、数量B.标的物C.标的D.数量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A,C,D 反馈 收藏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2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评论 2 等2人点赞 (0/1000) 评论...
标的物的检验(1)当事人约定检验期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___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2)当事人未约定检验期①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
答案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条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二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
内容包括立契当事人(杨神岳)、标的物(小麦)、数量(捌硕)、还贷期限(八月)、违约责任(牵掣车牛杂物)、立契原则(官有政法、人从私契)。 ⑤《唐贞观二十二年洛州河南县桓德琮典舍契》 吐鲁番出土。记载了洛阳坊民张元隆(西域高昌人)和桓德琮围绕房产质押后未及时偿还债务所产生的纠纷,经坊正...
行为人因为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重大误解包括如下情形( ) A.对标的物的性质、品种、质量的误解。例如,把文物复制品误认为是真品,把劣品误认为是优等品,这些将可能导致当事人合同目的的...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___内通知出卖人。在___或者自标的物___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___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2年的规定。 ___ ___“两年”是最长的合理期间。该期间为___,不适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