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七条本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
部省共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省联席会议在南京召开 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视频会见国际可再生能源署总干事 第十一届中华环境奖启动仪式在京举行 援埃塞俄比亚卫星交付仪式在京举办 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资源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答记者问 编辑:靳申...
调整后,预计需报批的报告书、报告表数量可再减少10%以上,更加聚焦环评管理的重点;登记表数量可减少40%以上,涵盖了我部“环评审批正面清单”改革中豁免一批的举措,做到了前后政策无缝衔接,推动了试点举措常态化、制度化。 新的《名录》将...
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同时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符合上述规定且不属于危险废物的一次性医用输液袋(瓶)的分拣、压缩、打包项目,根据名录“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1;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421和422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名录》),名录对不涉及主体工程的改扩建项目的环评进一步作出界定,明确应按照改扩建的工程内容确定分类,解决执行中“就高不就低”问题。该名录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名录》包括7条正文和包括55个一级行业、173个...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已于2020年11月5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01 本次《名录》修订后主要有哪些内容的变化? 答:《名录》修订包括正文修改部分和表格修改部分。 在正文修改部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修改。 一是明确了名录之外无环评的原则,提出“未作规定...
一图读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政务:来宾生态环境 2020-12-03 18:58 来源:生态环境部 点分享 点点赞 原标题:《一图读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最新发布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全文内容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全文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21年版)
第六条本名录由生态环境部负责解释,并适时修订公布。 第七条本名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同时废止。 相关下载:...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2021.1.1,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已经进行了新一轮的更新。 更新后,哪些类型的项目需要做环评?哪些项目不需要做环评?你的项目要做什么类型的环评?通过一个表格来了解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