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我部组织制定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2007]72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山东、江苏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规范对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的资质管理,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含量高,融资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
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机关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文字号暂无数据 发布时间2011-01-04 政策类型政策法规 发文主题暂无心得体会 0/300 保存 相似政策 [1]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2007-04-24 [2...
]210号)转发给你们,为稳步推进我省特级企业就位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部署,对我省特级企业就位工作安排如下:一、就位范围凡在新《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颁布前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新的特级资质标准重新申请资质。二、就位时间我厅分四批接受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及审核 1、《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以下简称新《特级标准》)实施前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原特级企业),以及符合新《特级标准》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按新《特级标准》申请特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