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管理,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繁荣,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城市中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橱窗等设施(以下统称广告、霓虹灯),位置设置应适当,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三条 广告、霓虹灯应内容...
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6.09.28 【文号】 【施行日期】1996.09.28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广告管理 正文 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1996年9月28日) 第一条为加强市容管理,美化...
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1996年9月28日) 00:00 2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管理,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繁荣,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00:00 3 第二条 在城市中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橱窗等设施(以下统称广告、霓虹灯),位置...
2023年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最新文章查询,为您推荐住建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等相关热门文章,爱企查企业服务平台为你提供企业服务相关专业知识,了解行业最新动态。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管理,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繁荣,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城市中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橱窗等设施(以下统称广告、霓虹灯),位置设置应适当,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保持完好、整洁、美观。
第四条 广告、霓虹灯的设置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五条 经批准设置的广告、霓虹灯,应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修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设置在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载体上的广告、霓虹灯的维护管理,由建筑物、构筑物或载体的使用单位负责;独立设置的,...
第一条 为加强市容管理,美化城市环境,促进经济繁荣,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在城市中设置的户外广告、霓虹灯、标语、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橱窗等设施(以下统称广告、霓虹灯),位置设置应适当,布置形式应与街景协调、保持完好、整洁、美观。第三条 ...
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 相关属性 制定机关 建设部 公布日期 1996.09.28 文号 施行日期 1996.09.28 效力等级 部门规章 时 效 性 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 广告管理 第六条 广告、霓虹灯的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维护,经常检查,发现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腐蚀、损毁,应立即修饰。过期或...
2023年建设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最新文章查询,为您推荐住建部关于加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置管理的规定等相关热门文章,爱企查企业服务平台为你提供企业服务相关专业知识,了解行业最新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