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格式。第九条 资质许可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进行材料审查和专家评审,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书面决定。对符合资质标准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资质许可期限内。第...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可以委托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二章 检测机构资质管理 第五条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 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
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建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检测机构实行动态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2022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公布,自2023年3月1日实施。原建设部令141号同时废止。相信大家已经初步了解了新令的主要变化: 资质有效期由3年变为5年; 不用取得CMA资质证书即可申报建工资质; 检测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和专项类资质; ...
住建部新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57号令)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通过解读,可以看出新部令是朝着优化检测机构营商环境、加大检测机构监管力度、提高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成本、减少检测市场乱象的方向努力。对新版本管理办法的主要...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通过解读,可以看出新部令是朝着优化检测机构营商环境、加大检测机构监管力度、提高检测机构违法违规成本、减少检测市场乱象的方向努力。 一、八个重要变化 1、回避条款中将设计方改为建设方,明确检测机构应回避的对象; 2、...
住建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57号)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框架调整,增加了章节号,另外为实现资质标准及时适应新形势、新情况、新要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标准不再作为《管理办法》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单独印发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对申请单位资历及信誉、技术人员、检测设备及场所等条件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