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
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 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 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 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 制定了《建设工程
发改价格[2007]670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
[公布机关]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文(令)号]发改价格〔2007〕670号[公布日期]2007.3.30[类别]行政法.建设[施行日期]2007.5.1[同时废止法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doi:CNKI:SUN:YWWX.0.2007-28-008CNKI...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
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二○○五年 月 日起施行。原国家物价 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2]价费字 479 号)同时废止。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各地制定的 相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
第十三条 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生效之日前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国务院...
第十三条 本规定及所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其施行,规定生效之日前已签订服务合同及在建项目的相关收费不再调整。原国家物价局与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同时废止。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