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 “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 采取防火措施 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 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建筑防火设计 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从全局出发 统筹兼顾 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1997 年局部修订条文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 7 号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 自 1997 年 9 月 1...
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为国家标准,自1988年5月1日起施行,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TJ16—74同时废止。 本规范只规定了建筑设计的通用性防火要求,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施行中,必要时可根据本规范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并报国家计委和公安...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甲、乙、 丙类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3000n?或一座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1500m2时,宜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87 第一章 总则 第 1.0.1 条为了保卫社会主义建设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在城镇规划和建筑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 1.0.2 条建筑防火设计,必须遵循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正确处理生产和安全、重点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把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 )。A.两级B.三级C.四级D.五级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7号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 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 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 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6月24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27...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到目前为止发现了五个版本,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一版是英文版本,期待第六版的出现[呲牙][呲牙][呲牙] - 消防知识搬运工于20240404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2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版)中,将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等5类。 使用或生产下列物质的生产属于甲类火灾危险性: 1)闪点<28℃ 的液体 ; 2)爆炸下限<10%的气体,氢气站、乙炔站; 3)常温下的自行分解或在空气中氧化即能导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质,黄磷制备厂 ; 4)常温...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科研所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7年9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的条文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6月24日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局部修订公告第27号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