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A. 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 B. 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C. 物业共有部分的能源费支出 D. 物业共有部分的养护 ...
A.物业共有部分的养护B.物业共有部分的能源费支出C.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D.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D [解析] 《物权法》关于共同管理权的其他规定中指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
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
《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用于建筑物共有部分的维修。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A.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共有部分的()。A.维修、更新和改造B.维护、更新和改造C.维修、更改和改造D.维修、更改和改变
答: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您的陈述“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是正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确实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这些资金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同时,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在紧...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关于维修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用部分的维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281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