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实施统一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体系部门协调机制,市质监局为召集单位,成员单位包括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文新广电局、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工商局、安全监管局、食品药品监管局、X检验检疫局、卫生计生委、林业局、统计局、粮食局、人社局、...
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包括质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十二)健全配套政策。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作出部署。《意见》指出,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战略基点,坚持统筹兼顾、市场导向、继承创新、共建共享、开放合作的基本原则,充分发挥标准与认证的...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
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 1.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 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本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6〕86号)精神,将五大发展理念贯穿于标准、认证工作,建立国家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推动形成xx绿色产业产品发展的市场引导机制和技术支撑体系,促进xx特色优势产业提档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xx年,按照国...
(十一)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与标识部际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包括质检、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环境保护、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商务等有关部门,统筹协调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相关政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十二)健全配套政策。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
7月1日,第一批绿色产品评价认证标准正式实施,涂料产品依据国家标准《绿色产品评价涂料》(GBT35602-2017)可开展绿色产品评价认证工作。 对于获得绿色产品评价标识的企业,首先能更容易获得政府工程的采购
通过整合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将统筹考虑产品资源、能源、环境、品质等属性,以“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为基础的综合评价指标统合原有针对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设立的评价指标,解决产品不同生命周期阶段节能环保等要求存在矛盾、对高品质追求关注不足等问题,从根本上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