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的通知桂教人〔2002〕154号各地、市、县教育局(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柳铁教委: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及办法(试行) 桂教人〔2002〕154号 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参照师范院校 招生的体检标准,制定本标准及办法。 二、体检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体检标准:体检的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两种。有下列 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