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教督〔2017〕10号)精神,省教育厅等十三部门制定了《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10月30日。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的《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有效防治中小学生欺凌,保障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下称“学校”)校园内外的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 本办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