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1.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
2022年9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对深化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作出部署,对落实好《指导目录》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指导目录》由市场监管总局根据通知精神印发。 《通知》和《指导目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立足当前、...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 《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 (2022年版)》的通知 核心提示: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九)救济途径告知:你(单位)如不服本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XX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执法主体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应当先...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22〕94号)要求,扎实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2年版)》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网络违法行为的技术监测记录资料,可以作为实施行政执法的电子数据证据。 第二十五条 实施在线电子数据取证前,应对用来提取电子数据的计算机系统、设备的硬件、软件环境进行检测,确保完整、可靠,处于正常可运行状态。执法人员在提取电子数据过程中,对可能无法重复提取及无法复现的情形,应当全程录屏。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电子数据取证工作,提升执法人员电子数据取证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