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东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于2024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行的《青岛市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尚未废止,与《省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省办法》为准。 请看原文: ...
1. 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的定义和分类。该办法明确了市场主体的住所和经营场所的概念和范围,并规定了相应的分类标准。2. 市场主体住所和经营场所分离的条件和程序。该办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住所和经营场所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登记。同时,也明确了申请程序和所需材料。3. 对市场主体住所...
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
《办法》所称住所包含主要经营场所,是指市场主体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营场所是指市场主体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在地。住所和经营场所可以在同一地址,也可以在不同地址。 《办法》规定,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实行自主申报承诺制,申请人提交载明住所(经营场所)信息以及承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安全性负责的申报...
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省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充分释放场地资源,放宽准入条件,降低创业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
福建省新修订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 放宽准入条件 激发市场活力 东南网8月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8月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30日印发。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19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
8月4日,记者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福建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7月30日印发。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19条,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登记类别、使用标准、法律文书送达、自主申报承诺制、形式审查、监督管理等内容。
一是住所登记制度全省不统一,给跨市经营的主体造成困扰,出现新的办事堵点问题。二是虚假住所登记问题日益突出,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难度,也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制定全省统一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是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标准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