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7.07 【文号】人社部发...
第十七条施行总包代发制度的,分包单位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农民工考勤表、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总包单位,并协助总包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
第十七条施行总包代发制度的,分包单位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农民工考勤表、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总包单位,并协助总包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
第十七条施行总包代发制度的,分包单位以实名制管理信息为基础,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农民工考勤表、当月工程进度等情况一并交总包单位,并协助总包单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总包单位应当在工程建设项目部配备劳资专管员,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
人社部发〔20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务)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银保监局: ...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人民银行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7月7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
人社部发〔20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务)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铁路监督管理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银保监局: ...
人社部发〔20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务)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
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2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务)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交通运输厅(局、委),水利(务)厅(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
水利部 人民银行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银保监会 2021年7月7日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根治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