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信部产业【2015】127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部署,继续做好产能等量或减量...
2015年4月20日 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严禁新增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布局优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