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司法鉴定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收费行为,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二、本通知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十三、本通知从2017年5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摘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司法厅 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日期:2017年5月3日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省直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
(川发改价格〔2017〕21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司法局,省直各司法鉴定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当事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鉴定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诉讼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