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的问题,推动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医保局组织专家制定了《医疗机构结余药品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推荐政策 更多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生育医疗保障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 市级 医疗监管 最高扶持:- 【政策文件】利辛县...
第七条 医疗机构建立结余药品专项资金,专项资金账目应当符合财务管理相应规定,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第八条 医疗机构结余药品专项资金使用流程,按照医院资金使用流程执行。结余药品专项资金限用于医疗机构救助贫困患者、“三无病人”、义诊活动、紧急医疗救援等公益性项目支出。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侵占或者挪作他用。 第九...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按原渠道足额安排对医疗集团各医疗机构的财政投入资金;积极推进以医疗集团为单元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机制,结余的医疗收入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和提高医务人员待遇,提高医保基金使用绩效;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
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收回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项目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