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情况于每年11月底前报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市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年12月15日前报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省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再报送农业部畜牧业司和兽医司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山西...
精品可编辑修改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
1.畜禽养殖场备案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存栏量200 头以上;蛋禽养殖场存栏量5000只以上;肉禽养殖场存栏量3000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养殖场存栏量 50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养殖场存栏量200 只以上;家兔养殖场存栏量 1000 只以上。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 5 户以上,生猪存栏 500 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 ...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范围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以及有关本办法所称畜禽养殖场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养殖规模较大饲养和防疫设施完善和集约化饲养水平较高的畜禽养殖企业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
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
山西省农业厅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畜牧业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省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5户以上,生猪存栏500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15000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家兔存栏2000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执行。 3.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畜牧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办畜禽养殖场(含种畜禽场)、养殖小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向所在地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各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备案,是指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符合备案...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5户以上,生猪存栏500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15000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栏200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家兔存栏2000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执行。 3.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畜牧业...
2.畜禽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小区内养殖户 5 户以上,生猪存栏 500 头以上,蛋禽或肉禽存栏 15000 只以上,奶牛或肉牛存栏 200 头以上,肉羊或绒山羊存栏500只以上,家兔存栏 2000 只以上,其他畜禽饲养规模参照执行。 3.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规模标准由县级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省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