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促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下简称《评估办法》)有关要求,扎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创建工作为抓手,推动各县(市、区,经国家和省批准设立、设区市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