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2010年修订) 颁布单位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颁布时间 2010.09.29 实施时间 2010.09.29 文件全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991年12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1991年12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29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若干规定〉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7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
第一条 为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和管辖海域内从事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及相关活动,...
第一条 为保护和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等活动,必须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和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下简称《野生动物保护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的保护、驯养繁殖、开发利用等活动,必须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野生动物保护及相关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本办法。
1991年12月20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中文名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 颁布时间 1991.12.20 颁布单位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实施时间 1991.12.20 1第一章 总则 编辑 第一条 为保护和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