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31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3日起施行。 省长 李干杰 2021年7月2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
权威发布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文登工信 2021-07-20 16:50 发表于山东 END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及...
常务会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办法修改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31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3日起施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21年5月31日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7月2日省政府第342号令予以公布,该办法自2021年8月3日起施行。 一、立法的必要性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经2011年5月17日省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
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四条修改为:“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事故的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 342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已经 2021 年 5 月 31 日省政府第 115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 年 8 月 3 日起施行。 省长 李干杰 2021 年 7 月 2 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法规标题】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决定【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字号】令2021年第342号【颁布时间】2021-7-2【失效时间】【法规来源】http://www.shandong.gov.cn/art/2021/7/6/art_107861_113096.html【全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的通知.2012-11-12 [5]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2004-09-30 [6]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