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国新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检察机关护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重申,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
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根据具体案件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持续落实对企业负责人涉经营类犯罪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提出适用缓刑建议等检察政策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重申,对民营企业负责人涉嫌经营类犯罪的,依法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就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的量刑建议。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依法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表示,检察机关一方面一视同仁地对各类市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