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定下放了审批权,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二是将宅基地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 新版《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审批权限和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整。一是规定下放了审批权,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二是将宅基地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国务院农业农村...
一是规定下放了审批权,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二是将宅基地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新《土地...
一是规定下放了审批权,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二是将宅基地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 农村宅基地 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
宅基地审批权限由县级人民政府下放至乡级人民政府。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十四条规定,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