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在宁博士后申报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投入创业项目的实收资本可由博士后个人和所在博士后工作站建设单位共同负担,其中个人投入不少于50万元。企业博士后在站工作经历视同设站企业高管任职经历。 九、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为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企业经营管理和市场开发运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