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自治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简...
工伤保险储备金滚存总额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总额的40%时不再提取。 工伤保险储备金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基金不足时的补充。因重大事故造成工伤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垫支。 第十二条 按参保年度计算,以工伤保险基金年结余额占征缴总额10%为工伤保险基金警戒线,低于警戒线水平时,经办机构应当以书面形式报统...
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步骤和实施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财政、卫生、安全生产监督、人事、工商...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 《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一二年八月二日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О一二年八月二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