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如何征收契税? 解答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
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的规定,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上述回答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答案】 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免征契税 来源: 观点地产网 8月30日,财政部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其次,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
答:根据《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9号)规定:“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 五、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附件2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同时废止。附件3中所列文件及条款规定的契税优惠政策失效。
公告指出,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国银行分行的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本公告自2021年9月1日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现将税法实施后继续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其次,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公有制单位为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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钛媒体8月30日消息,财政部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称,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外国银行分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改制后的外商独资银行(或其分行)承受原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