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市人大原副主任、太和县原县委书记刘家坤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929.7万元,9月5日被宿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从2007年至2012年,被告人刘家坤在担任中共太和县委书记、太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情妇赵晓莉收受房地产商等企业老板6人人民币合计24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