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根据《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实施的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项目。 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各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涉...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根据《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实施的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项目。 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各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涉及跨区实施城市更...
第二条 《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根据《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实施的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项目。 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各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
为推动《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落地,切实支撑做好有关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工作,市规划资源局与有关部门充分对接,制定本《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
《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2021年12月28日起试行,有效期五年,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根据《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实施的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项目。 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各区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城市更新项目年度实施计划,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涉及跨区实施城市更新项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本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2021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重点...
近日,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五年,天津市规划资源局负责本《实施细则》的具体解释工作,本《实施细则》未规定事项按照现有法律法规执行.滨海新区可结合本区实际自千制定.《实施细则》...
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 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 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空 津规资设计发〔2021〕258 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 年 12...
天津市规划资源局印发《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规划、土地、调查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贯彻落实了《天津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实施机制等内容和要求,对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