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印发《天津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提到,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交付使用;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配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应当与本期工程同时交付使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落实。 市城市管理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
全文如下: 各区城市管理委、规划资源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商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建设,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商务局研究制定了《天津市生活垃圾收集、贮存、运输、处置设施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组织落实。 市城市管理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