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中共天津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措施〉的通知》以及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区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
二、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申请与审批程序参照《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津民规〔2022〕2号)执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对批准获得救助的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发给《天津市社会救助家庭审核确认通知书》...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社会救助申请,提高全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效率,现就做好社会救助(含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业务“一城通办”办理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城通办”工作流程 (一)提交申请。申请人可选择居住地乡镇(街道)提交社会救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签署的《...
通知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第649号令)、《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津政令第25号)、《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切实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25号)等相关规定,经天津...
天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业务“一城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 津民发〔2023〕26号 各区民政局: 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社会救助申请,提高全市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效率,现就做好社会救助(含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业务“一城通办”办理流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一城通...
(一)强化资金保障责任。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低收入家庭救助和临时救助属于中央、市与区共同财政事权范围,实行市负总责、区抓落实的责任分担方式,市财政统筹中央资金按因素分配法给予各区适当补助。各区要依据责任划分,认真履行资金保障主体责任,既要尽力而为,逐步提高保障标准;又要量力而行,兼顾各区财政...
一、扎实开展好低保等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1.做好低保、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落实工作。各区要结合落实新修订的《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天津市特困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对低保边缘户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外省户籍人员普遍开展一次走访排查工作,符合条件的要第一时间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普遍组...
2021-01-12 2 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2008-04-29 共2条记录 1 前往 页 下级政策 序号 政策标题 发文机关 发文时间 1 江都路街关于印发《江都路街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江都路街道办事处 2023-12-26 共1条记录 1 前往 页 政策关联图(1级)相似...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中共天津委办公厅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措施〉的通知》以及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区级人民政...
第一条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低保)审核审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民发〔2012〕220号)、《天津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市政府令第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