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证合一 2023年5月4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 〔2023〕69号)提出: 对市政基础设施和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在不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的前提下,可在土地供应前,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国土空间...
节地评价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方案修改等踏勘论证工作,合并编制论证报告,出具一个论证意见,自然资源部需单独出具意见的,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办理;推进多验合一、多测合一,将规划核实、土地核验、不动产测绘等合并为一个验收事项;将建设用地审批、城乡规划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环节的测绘业务合并办理。
多验合一 2023年8月30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规划用地“多验合一”改革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11号),提出: 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合并为规划用地核实一个事项,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申请、一次踏勘、集中反馈、限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