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一裁终局制度是指某些行政复议决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最终法律效力,申请人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我国,行政复议一裁终局的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
程序上的区别:一级复议制度允许当事人在对复议决定不服时,进一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复议终局制则排除了这种可能性,复议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效力上的区别:一级复议制度的复议决定通常不具有终局效力,而复议终局制的复议决定则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对当事人具有强制约束力。 适用领域的区别:一级复议制度在行政法...
今天,我们要深入了解一下复议终局制度。这一制度在《行政复议法》中得到了明确规定,但它的内涵远不止于此。复议终局,不仅仅意味着《行政复议法》中的两种情形,更是一种广泛的法律概念。它涵盖了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如《出境入境管理法》和《集会游行示威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这些法律规定共同构成了我国复议终局制度...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我国仲裁的基本制度主要有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和 A. 仲裁公开制度 B. 一裁终局制度 C. 二裁终局制度 D. 仲裁复议制度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 反馈 收藏
经济纠纷仲裁实行的是()。A.裁决后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B.二次裁决,裁决即为终局的制度C.一次裁决,裁决即为终局的制度D.裁决经复议后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