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复制涉密文件,应当经单位主要责任人批准,履行登记手续,复制件加盖本单位的复印戳记,并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绝密级文件原则上不能复制。3、制作、复制涉密文件,应在单位内部或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定点单位进行。4、制作、复制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