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二)教育、科技、文化、综艺、体育等其他境外视听节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第三条 引进、传播境外视听节目,应当有利于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吸收世界优秀文化成果,促进中外文化平等交流。第四条 国务院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引进、传播境外视...
9月20日,为依法规范境外视听节目的引进和传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起草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根据《规章制定程序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
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引进、传播境外视听节目管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引进用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下列境外视听节目,适用本规定: (一)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 (二)教育、科技、文化、综艺、体育...
视听节目监督管理传播社会广播电视中国政府法规为依法规范境外视听节目的引进和传播,加强监督管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政策法规司会同有关司局研究起草了《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已通过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广播电视信息
征求意见稿最主要的变化是将境外电视节目和境外网络节目的引进和播放纳入同一部规范中,体现了广电总局对网台统一监管的态度;其次,进一步明确播出机构的播控要求,以确保播出安全;再次,增加了主管部门权限,包括作出停止播出、更换特定境外视听节目的决定等;最后,征求意见稿细化了罚则,对于威慑违法违规行为可以起到积极作用。
《征求意见稿》部分内容属于广电部门传统管理制度的重申性规定,发挥了重要管理效能。 1.不能引进境外时事性新闻节目。该规定是涉及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传输安全的基础性条款。从内容来源看,按照《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由县、不设区的市以上广电部门设立;国家禁止设立外资经营、中外合资...
北京时间9月20日,为规范境外视听节目的引进和传播,国家广播电视总局草拟了一份《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意见反馈渠道 以下是该文件与体育境外视听节目相关的部分规定: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各频道每天播出的境外电影、电视剧...
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引进、传播境外视听节目管理,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引进用于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传播的下列境外视听节目,适用本规定: (一)境外电影、电视剧、动画片、纪录片; ...
“境外电影”,是《征求意见稿》中重点规范的视听节目形态,引进境外电影的审批工作由广电总局直接负责。实践中,在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视频网站上传播的境外电影,不论按形态划分,还是从传播渠道看,属于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应有范畴,自然归属广电部门监管。
《境外视听节目引进、传播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引进境外视听节目的内容进行了严格的规定,要求不得引进、传播从事损害中国国家尊严、荣誉和利益,危害社会稳定,伤害民族感情等活动的境外组织参与制作或者有上述行为的个人参加的节目。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