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单位A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工地塔式起重机拆除工程分包给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其中,17号楼总建筑面积15013.03㎡,楼高28层,层高3m。塔式起重机分别在4层、8层、16层、20层、24层、28层位置设置6套附着。发生事故前,17号楼主体已经竣工,16层以上4套附着已拆除并拆除了16层附着以下的3节标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