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物品 (一)枪支、子弹类(含主要零部件)1. 军用枪、公务用枪:手枪、冲锋枪、步枪、机枪、防暴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2. 民用枪: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3. 道具枪、发令枪、钢珠枪、催泪枪、电击枪等以及各类配用子弹。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