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87)城住字第242号 1987年4月21日) 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国以来,除少数城市外,我国大多数城镇都没有进行过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过房屋所有权证件,致使产权不清,产籍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影响了城镇房屋...
为加强城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我部决定从今年开始,用二至三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开展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的工作,现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随时告我部城市住宅局。 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城镇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城...
为加强城镇房屋的产权产籍管理,我部决定从今年开始,用2~3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开展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所有权证的工作,现将《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问题,随时告我部城市住宅局。 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城镇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城...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87)城住字第242号 1987年4月21日) 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国以来,除少数城市外,我国大多数城镇都没有进行过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过房屋所有权证件,致使产权不清,产籍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影响了城镇房屋...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城镇房屋所有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 (1987年4月21日) 城镇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建国以来,除少数城市外,我国大多数城镇都没有进行过房屋所有权登记,核发过房屋所有权证件,致使产权不清,产籍不明的现象普遍存在,产权纠纷日益增多,影响了城镇房屋...